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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將基督宗教的思想綜合性地、透過我們自己的手,以我們自己所懂的方法,介紹給使用中文的神學生、牧靈工作者及一般知識分子。集合了26位在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工作的神哲學專家,編著一本《神學辭典》。 後因第二版的絕版,本編議會決定下功夫徹底整理、增編《神學辭典》的內容及加入新的參考資料及書籍。本編輯小組依據《基督宗教—外語漢語神學詞語彙編》、《公教會之信仰與倫理教義選集》(Enchiridion symbolorum definitionum et declarationum de rebus fidei et morum) (DH Denzinger-H?nermann);以及Google圖書搜尋、哈佛大學圖書館藏、輔仁大學圖書館之館藏圖書,增補新出版的神學、哲學參考書籍。直至2012年有新的《神學辭典》出版,期盼能對神學生及神學研究者,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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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序
二、 修定初版序
三、 第三版序言
四、 用法說明
五、 聖經各卷名稱及其簡稱對照表
六、 常用縮寫表
七、 作者簡介
八、 條文目錄(中文索引)
九、 正文
附錄一、英文索引
附錄二、羅馬拼音索引
附錄三、人名一覽表
7 十字架神學
shízìjià shénxué
CROSS, THEOLOGY OF THE
參閱: 296耶穌基督 297耶穌基督受難聖死 529痛苦神學 45天主聖三 566聖神 603逾越奧蹟 698類比
(一)起源與現況:
(1) 「十字架神學」(theologia crucis)(theology of the cross),可謂基督徒神學(↗442 theology, Christian)的核心奧蹟(奧秘↗600 mystery),十字架啟示(↗472 revelation)天主聖三/三一上帝(↗45 Trinity)對個人、人類、宇宙的愛(↗604 love)。新約(↗611 New Testament)《若望福音》從光榮復活(↗47 Resurrection of Christ)的角度,詮釋十字架的意義,即:吸引眾人歸向天主/上帝/神(↗30 God)的記號(若十二32)與贖罪祭(若壹四10-11)。《希伯來書》指出耶穌基督(↗296 Jesus Christ)以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建立新而永久的盟約(↗588 covenant)(希九11-15)。保祿宗徒藉舊約(↗687 Old Testament)雅威的僕人/耶和華的僕人(Ebed Yahweh)(servant of Yahweh)的思想及上主垂憐卑微的人/貧困的人(希伯來文anawim)的精神傳統,發揮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455 salvation)意義(迦二19,五11,六11-17)。
在神學歷史(↗388 theology, history of)中,宗教改革(↗273 Reformation)時馬丁路德(Luther, Martin 1483-1546)特別提出,作為基督新教(↗445 Church, Protestant)教義(↗407 doctrine)綜合的神學,馬丁路德依據其個人體驗及面對士林/經院神學(↗19 theology, scholastic)的光榮神學/榮耀神學(theologia gloriae),特別發揮此神學思想。馬丁路德認為天主/上帝的自我啟示是「從反的啟示」(revelatio sub contrario),只有透過十字架與痛苦信徒才能認識天主/上帝的光榮;因此,十字架神學格外是有關啟示的神學。在路德會(↗589Church, Lutheran)的神學中,十字架神學一直佔重要的地位。
(2) 近日瑞士改革宗神學家巴特(Barth, Karl 1886-1968)、德國信義宗神學家摩特曼(Moltmann, Jürgen 1926-)以及德國信義宗系統神學家雲格耳(Jüngel, Eberhard 1934-)等給這神學帶來新的貢獻。一些天主教神學家,如瑞士神學家、靈修學家,天主教司鐸巴耳塔撒爾(Balthasar, Hans Urs von 1905-1988)和德國神學家、天主教司鐸米倫(Mühlen, Heribert 1927-),以及東正教神學家,如俄國神學家、宗教哲學家布耳加科夫(Bulgakov, Sergej (Sergey) Nikolaevic 1871-1944)和俄羅斯神哲學家、天主教平信徒埃夫多基莫夫(Evdokimov, Paul 1901-1970)等,都對十字架神學有所研究。
(二)聖經:
(1) 十字架神學真正起源於聖經(↗571 Bible),特別是保祿書信;他聲明自己被派遣為宣傳福音,即宣講「十字架的道理」(格前一17-18);這道理為猶太人是絆腳石,為希臘人是愚妄,但天主/上帝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上帝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格前一23-25)。保祿本人只願意以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誇耀(迦六14),因為他深信主的德能在他的軟弱中才顯示出來(格後十二9)。
(2) 保祿的十字架神學可說繼承了舊約有關:上主垂憐卑微的人/貧困的人的精神傳統;在《路加福音》中〈聖母讚主曲〉充分表達了這傳統:「他從高座上推下權勢者,卻舉揚了卑微貧困的人;他曾使飢餓者飽饗美物,反使那富有者空手而去」(路一52-53)。耶穌基督開始傳教時,也明言自己被派遣向貧窮人傳報喜訊,…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路四18);祂宣稱貧窮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屬於他們的(路六20);祂也稱謝天父,因為祂把天國(↗38 kingdom of God)的奧秘瞞住了智慧明達的人,而啟示給小孩子(瑪十一25)。耶穌不但向貧窮人傳報喜訊,祂本人也以上主貧窮卑微人的方式,履行祂作為默西亞(↗669 Messiah)的使命;《馬爾谷福音》以所謂「默西亞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 表達耶穌基督傳教生活時的卑微處境,《路加福音》更聲明耶穌基督必須經歷苦難,然後才進入祂的光榮。在十字架上,基督便是以上主「受苦僕人」(suffering servant)的身份被宣稱為「猶太人的君王」。
(三)十字架啟示天主聖三/三一上帝的愛:
(1) 「天主是愛」(若壹四8),這是新約啟示的高峰。這愛的啟示是具有聖三幅度的:「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已顯出來: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獨生子,打發到世界上來,好使我們藉著他得到生命」(若壹四9)。聖父是永恆的愛,基督是這愛在歷史中的展示。聖神便是這愛進入信徒的心中,使他們體驗天主的愛(若壹四12-13)。天主是愛的啟示不但與聖三有關,也與基督的犧牲連在一起:「愛就在於此:…且打發自己的兒子,為我們做贖罪祭」(若壹四10)。
十字架包含了新約啟示的精華,給信友圓滿地啟示了聖三的愛。摩特曼在這方面的反省有獨特的貢獻;摩氏依据三部對觀福音的看法來描述耶穌如何體驗到死亡的痛苦及被捨棄的感受;他卻幾乎不提到若望福音中的另外一種對耶穌死亡的主張。他以「交付」(希臘文paradidomi)一詞為中心,構成了一套十字架的聖三神學。「交付」一詞,在受難敘述中屢次出現(谷十四10;十五1,15):猶達斯出賣耶穌,把祂交付給大司祭(↗24 high priest);大司祭把祂交給比拉多;審訊後,比拉多把祂交出被釘。在最後晚餐(↗507 Last Supper)建立聖體聖事/感恩聖事(↗584 Eucharist, sacrament of the)時,耶穌也用了「交付」一詞,解釋祂死亡的意義:「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交付)的」(路廿二19;格前十一24)。日後,保祿指證:基督為了我們交付了自己(弗五2,25),或「為我交付了自己」(迦二20)(↗297 Jesus Christ, passion and death of )。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基督死前安祥地把自己交於天父手中,《瑪竇福音》和《馬爾谷福音》卻記載了耶穌垂死時極度痛苦的哀號:「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廿七46;谷十五34)。這句話是《聖詠》第廿二篇的開端,這首聖詠由哀怨開始,繼而轉為充滿信賴的祈求和讚頌;聖史以這句開場白表明耶穌垂死時,心中作了這首聖詠的禱告。但、德國信義宗神學家摩特曼、德國神學家、耶穌會會士拉內(Rahner, Karl 1904-1984)以及一些神學家,仍強調:神學不應低估了這句經文的真實性。在十字架上,耶穌在人性方面不但體驗到被眾人遺棄,也被祂至愛的聖父所捨棄;這是祂最大的痛苦,因為,被捨棄的痛苦是與愛的程度成正比的。
父捨棄子的事實是新約作者所指證的,保祿聲明父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眾人把祂交出了(羅八32)。若望以此為父愛世界的明確標記(若三16;若壹四9-10)。對觀福音(Synoptic Gospel)的受難預言中,耶穌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中」(谷九31;十33),這被動式的用意是暗示耶穌基督將要被父交付在人的手中。因此,十字架不但是子的自我交付,也是父的交付:子交付了自己,父交付了祂的獨生子;子經歷被遺棄和垂死的痛苦,父卻忍受喪子的痛苦。
十字架揭示了父子之間最大的隔離:子被父遺棄了。但矛盾的是,這也是救恩史(↗456 salvation, history of)中父與子最接近的時刻,祂們彼此間的維繫便是父和子的共同救恩意願;是對世人的愛催使父交付了子,也是對父的愛(谷十四36),和對人類的愛(弗五2;迦二20)催使子交付了自己。這愛構成了父與子在最大隔離中最密切的結合;這愛便是聖神(↗566 Holy Spirit),聖神是永恆中父子之間愛的維繫,也是救恩史中父子的聯繫。在永恆中聖神是父子之間彼此的贈予,在十字架上,聖神卻成了天主/上帝給予世界的恩賜。《若望福音》以不尋常的話語記述耶穌的死:「他交付了神魂(希臘文 paredoken to pneuma)」(若十九30)。這句話一面說明耶穌斷了氣,一面也暗示祂把聖神賜給了世界。
(2) 「天主是愛」,在十字架的光照下,信友才看清這啟示的含義。這愛不但具有聖三的幅度,也包含一些基本的特點:即自我交付,受苦與認同。十字架所啟示的愛其最大特點是自我交付,這在子身上最為清楚可見:為了表現對父和對世人的愛,基督甘願交付了自己。這愛在父身上也具有自我交付的特色:父既然把一切交給了子,當父把祂的獨子交付給世界時,祂便是交付了自己。聖神是父和子藉著自我交付所產生的恩物;更好是說,聖神便是天主/上帝自我交付的愛;這愛進入了信友心中,使他們能體驗到「天主是愛」的真理(↗335 truth)(若壹四7-13)。
(1) 這愛的另一特點是受苦;愛與痛苦雖然在歷史過程中有很深的關係,在具體的生活中卻不一定常常連在一起;不過十字架所啟示天主/上帝的愛格外藉著痛苦表達出來,就像純金以火提煉一般。同時,痛苦也是自我交付所包含的必然因素(痛苦神學↗529 suffering, theology of)。在受難的過程中,基督受苦是毫無疑問的事實,問題是究竟天父是否也受苦。有關天主/上帝能否受苦的問題,是近日神學上爭論的題材。傳統神學受了希臘哲學思想的影響,認為天主/上帝是沒有變化(DH 3001)、不能受苦的;「不動心」(希臘文apatheia)成了最高完美的標準。今日不少神學家,如:摩特曼、拉內、米倫、比利時神學家、耶穌會會士加洛(Galot, Jean 1919-)和比利時神學家、道明會會士史勒貝克斯(Schillebeeckx, Edward Cornelis Florentius Alfons 1914-)等,對這種看法提出進一步的說明,認為:天主/上帝的特性,不應取決於哲學思想,卻應從聖經啟示中探索。
天主教神學一致肯定「類比」(↗698 analogy)的重要性(DH 806),就是說,在描繪天主聖三/三一上帝因祂自由的愛之決定救恩歷史中的行動時,要常常注意祂與有限的受造物有相似,也有絕對不一樣的一面。按照這原則,救恩史的天主/上帝不是漠不關心的天主/上帝,而是具有喜怒哀樂的情愫的,尤其與祂子民的遭遇息息相關。在救恩史的高峰,當天主/上帝的獨生子被交付,在十字架上受苦犧牲時,父是不可能無動於衷的。埃及亞歷山大聖經詮釋學家、哲學家、靈修學家奧力振(Origenes 182/5-251)在瞻觀亞巴郎祭子一幕時,不禁讚歎天父的仁愛與犧牲;祂憐恤了亞巴郎的獨子,卻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竟然為了人類把祂交付了(羅八32)。摩特曼特別強調:在十字架上基督受垂死的痛苦,天父卻抵受了喪子的悲痛。罪(↗591 sin)莫大於無情,信友豈可為了維護哲學觀點的完美,而把無情的罪名加在無限慈愛的天父身上?依據「類比」的原則可以肯定父真實地參與了子的苦難,同時要否定天父如同耶穌一般受苦,最後要卓絕地肯定天父以無限的參與,參與十字架的痛苦。天主/上帝的變與不變、完美與受苦,就如天主/上帝一而三的奧蹟一般,應該用「類比」的三個因素:肯定法(the way of affirmation);否定法(the way of negation);卓絕肯定法(the way of eminence)來說明。
與受苦一起的是認同的特點:十字架的奧蹟給我們啟示天主/上帝自願與一切受苦、被遺棄,以及和受迫害的人認同。義大利神學家、道明會會士多瑪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指出:天主/上帝的愛與人的愛不同,人的愛是由被愛者的完美所引發的;天主/上帝的愛卻是白白的,祂的愛不是由被愛者的好處所引起,相反,是天主/上帝那富創造力的愛使本來沒有價值的事物成為真正可愛的(S.Th. II-1, q.110, a.1)。面對著十字架,我們可以進一步說,天主/上帝不但愛了本身毫無自主價值的受造物,祂更格外憐愛那些卑微、貧窮、病弱、愚笨、無能和有罪的世人;總之,世人所輕視和排斥的都成了天主/上帝愛的優先對象。不但如此,天主/上帝還願意與這些人認同,分擔他們的命運;祂自己也成了貧窮、軟弱、被遺棄、受迫害、和飽嘗痛苦的。在十字架上痛苦沒有被取消,卻被引入了天主/上帝本身的奧蹟裡。
(四)十字架與基督徒:
(1) 耶穌首次預告受難後,隨即對門徒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谷八34)。可見十字架是作門徒的基本條件。面對近日神學(↗385 theology)和靈修/神修(↗710 spirituality)的新趨勢,拉內堅決地認為:在一切變化中,十字架該是基督徒靈修生活恆久不變的因素;假如除去了十字架,便再無基督徒靈修(↗444 spirituality, Christian)可言。就如在基督身上,十字架對於門徒也該是愛的標記,而且也該具有自我交付、受苦與認同的特點。事實上,當耶穌邀請門徒背著十字架跟隨祂時,祂聲明必須棄絕自我,並指出這種自我交付的積極意義:「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谷八35)。原來十字架顯示了基督徒新的邏輯理論,即捨棄才是賺取的途徑。其實這正是愛的特性,我們必須交付自己,才能在被愛者身上找到自己;誰若維護自我,把持不放,終必失落自我。
十字架也表示經歷痛苦磨煉的愛,要求門徒以逆來順受的態度,接受日常生活的痛苦與考驗。十字架代表每天的辛勞與掛慮,持久地忠於職守是一種不簡單的挑戰,甚至可以比作長期的殉道(martyrdom)。此外,十字架也包含認同的愛,要求我們與受苦的基督認同。基督不但二千年前蒙受苦難,祂還繼續在教會(↗411 Church)內和人類歷史中受苦難;在大馬士革路上基督指出掃祿所迫害的基督徒便是祂本人。今天基督仍繼續在貧窮人身上受窮困;在病人身上忍受病苦;在被欺壓與剝削的人身上受欺壓與剝削;在被社會排斥的人身上是基督被排斥;在為正義而受迫害的人身上是基督受迫害。十字架要求門徒培養悲天憫人的情懷,與今天在弟兄身上受苦難的基督認同:一面共同承擔,以減輕弟兄的痛苦;一面也設法除去痛苦與迫害的原因,尤其當這些原因是由個人或社會的罪惡所構成的,以便建設一個更符合人性尊嚴,基於正義(↗93 justice)與仁愛的社會。摩特曼的十字架神學(↗7 cross, theology of the)(加上「類比」的原則)頗能給今日的政治神學(political theology)和解放神學(↗607 liberation, theology of)提供有力的理論基礎。十字架是指向復活奧蹟的,而這復活(↗47 Resurrection of Christ)的曙光今天便該開始在這世界上照射,成為末日復活和新天新地(new heaven and new earth)的預告。
(2) 十字架是救恩和啟示的工具,它帶來的啟示是「從反的啟示」,透過基督血汗淋漓的面貌顯露天主/上帝光輝的聖容,在無能為力的苦難中展示愛的力量,在愚妄中顯示智慧(↗515 wisdom),在毛蛹中帶來成長,在被遺棄與屈辱中現出光榮,在死亡(↗154 death)中宣告生命。這從反的啟示使我們聯想到老子《道德經》第七十八章所謂之:「柔弱勝剛強」;基督在十字架上給這原則帶來遠超越老子所能想像的明證,顯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格前一26)。十字架不但使我們看到天主/上帝的真面目,了解「天主是愛」的意義;十字架也促使我們對人生和一切事物具有新的看法和態度。
參考書目:
請參閱相關條文中之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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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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