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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致格林多人書信,就像一扇文學視窗,使讀者得以透過「保祿的眼光」看到這充滿活力的基督徒團體--它的生活及其發展。按保祿所說,格林多團體中有著競爭與敵對的現象:有人因地位及智慧較高而態度傲慢、對靈修不夠精深或天賦不高的人缺乏關懷之情、對經濟拮据及行為淫邪的不屑一顧,卻極重視個人權利;並隨著時間演進,開始對保祿採取懷疑藐視的態度。保祿面對這個現實,在本書信中以命令、訓誡、強力說服等威脅的語氣,竭盡所能,想要重新以福音聚焦,強化這個團體、轉變這個團體,要他們過福音帶來的新生活。而在考量如何處理這些價值觀對團體所引起的負面影響上,他更顧慮的,是如何在教會中建立起新社會的模式,因而反覆灌輸扎根於福音的觀點,強調合乎福音的價值及行為。
本書根據保祿宗徒的神學觀點,逐章逐節詮釋《格林多後書》經文,最後並附有「小盤石聖經研讀課程」,無論對個人或團體查經,都提供了最新也最佳的讀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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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胡國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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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舊約各卷名稱及其簡稱對照表 |
1 |
保祿致格林多人書信總導言 |
《格林多後書》
12 |
導言 |
21 |
引言(格後一1~11) |
22 |
致候及頌謝(格後一1~11) |
27 |
保祿的至誠及特質(格後一12~二16) |
28 |
保祿真誠可靠(格後一12~二4) |
32 |
保祿得到支持(格後二5~16) |
37 |
保祿為自己的職務辯護(格後二17~七16) |
39 |
新約的僕役(格後二17~四6) |
45 |
靠天主的力量宣講(格後四7~五10) |
50 |
天主在基督內與人和好(格後五11~六10) |
56 |
保祿的呼籲(格後六11~七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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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完全信任格林多信徒團體(格後七5~16) |
67 |
為耶路撒冷教會的捐款(格後八1~九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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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格林多信徒團體募款(格後八16~九15) |
77 |
保祿反擊入侵者(格後十1~十三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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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反駁對手的責難(格後十1~18) |
83 |
狂妄者的講詞(格後十一1~21a) |
87 |
保祿自誇的言論(格後十一21b~十二10) |
92 |
保祿的自我辯護(格後十二11~21) |
97 |
結語(格後十三1~13) |
98 |
最後的警告(格後十三1~10) |
101 |
致候並祝福(格後十三11~13) |
103 |
學術性研經討論課題 |
109 |
小磐石聖經研讀課程─格林多後書研經指南 |
編者的話
胡國楨
聖經新約正典綱目裏收錄的書信有幾封?是如何排序的?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首先,聖經新約正典綱目總共收錄了廿一封書信,作者有保祿、雅各伯、伯多祿、若望及猶達等五人。其中以保祿掛名的有十四封,若望三封,伯多祿兩封,雅各伯、猶達各一封。今天我們已經知道:並非所有掛名保祿的書信都是保祿寫的,甚至有些還是保祿去世幾十年之後才由後人藉保祿名義寫的。兩封伯多祿書信,至少有一封肯定不是伯多祿寫的。這些細節,我們會在介紹各書信的導言中詳細交代。
那麼,這廿一封書信為什麼是目前這樣的排序?當然,我們一看就知道,所有的保祿書信在先,其他人的書信在後。
掛名保祿書信的排序,是按寫成時間的先後嗎?還是按所談道理的重要性?都不是。保祿掛名的十四封書信可分三大類:第一類,是寫給特定教會團體的九封,放在最前面;接著第二類,是寫給特定個人的私函有四封;最後第三類,是寫給全教會的通函,沒有特定的收信人,只有一封《希伯來人書》(雖然今天聖經學者不認為這是一封書信,也不是保祿寫的)。
這三大類中,每一類的幾封書信又是如何排序的呢?不是按寫成的先後順序,第一類中的《得撒洛尼人前書》最早寫成,卻排在很後面;也不是按照所談道理的重要性排序,而是按每封信的長短排序---長的在前、短的在後。所以,《羅馬書》在最前面,並不一定是《羅馬書》最先寫成,也不一定是《羅馬書》所談的道理最重要。《弟茂德後書》雖然排在《弟茂德前書》的後面,但是,很多聖經學者肯定《弟茂德後書》是較先寫成的。
所以,保祿寫給特定教會團體最長的四封書信如下:《羅馬書》十六章,《格林多前書》十六章,《格林多後書》十三章,《迦拉達書》六章。一般聖經學者為聖經做詮釋時,大都把《羅馬書》和《迦拉達書》一起處理,因為這兩封書信談的主題都是「因信成義」;把《格林多前書》和《格林多後書》一起處理,因為這兩封書信的收信者都是格林多教會團體,有著共同的背景因素。Liturgical Press的New Collegeville Bible Commentary套書(2005~2006)中,也是如此處理。《羅馬書》和《迦拉達書》合成一冊,是為卷六;《格林多前書》及《格林多後書》合成一冊,是為卷七。
可是,因種種原因[1],我們活水編譯小組跟隨美國小磐石編寫小組的決定,選用澳洲維多利亞耶穌會神學院新約教授Brendan Byrne, S.J.的Galatians and Romans(2010),做為編寫研讀手冊的藍本,但分成兩冊付梓:卷六之一為《迦拉達書詮釋》、卷六之二為《羅馬書詮釋》。
至於《格林多前、後書》,美國小磐石研經課程的編寫小組仍採用Liturgical Press的New Collegeville Bible Commentary套書中的卷七,但把小組聖經研讀手冊(小磐石研經課程)分成兩期處理,理由應該是這兩封書信都太長。現今,我們活水編譯小組決定,卷七仍分成兩冊付梓:卷七之一為《格林多前書詮釋》、卷七之二為《格林多後書詮釋》。
誠如上一卷〈編者的話〉說過[2]:以往,西方教會的聖經(包括《思高本》),都把保祿用的dikaiosyne這個希臘字譯為「正義」(拉丁文iustitia;英文justice;中文就是譯為「正義」)。其實,一般所說的「正義」是希臘羅馬文化中的法律觀念,有以用天秤來稱的「公平」之意,但這不是希伯來文化中「義」的概念。希伯來文化中「義」的核心意義,與中國人所說的「義」的概念有點像:都是指「人際互動關係上的忠誠度」。因此,保祿在此用dikaiosyne這個希臘字來表達「人與天主間的正確良好關係」(righteousness)。為此,本詮釋書的中譯本將此字譯作「義德」;《思高本》的譯文中全部的「正義」,我們也都改做「義德」:《格林多前書》中有一處(格前一30);《格林多後書》中有四處(格後五21,六7、14,十一15)。所以,我們建議讀者直接閱讀本詮釋書中的譯文,這樣較能更深入體會保祿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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